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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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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南北电价缘何“两极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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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内电力现货市场呈现显著南北分化。南方区域现货价格开启阶段性上行,广东地区现货电价一度突破1元/度;北方辽宁、山东部分地区则频繁出现负电价。为何同样一度电,区域价格差距如此悬殊?身处“全国一张网”的新发展格局,未来能否实现电价趋同统一?

电力现货市场分化加剧
“同网不同价,同电不同命”。业内人士认为,眼下国内电力现货市场价格的分化加剧,并非偶然个例,而是阶段性供需错配、水电光伏出力变化等短期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
据了解,本轮价格上涨主要集中在南方电网,以广东为代表,主要由短期供需形势变化和国外能源价格风险向国内传导所致,具有一定特殊性,是市场价格对供需变化的正常反映,并非电价中枢中长期上移的信号。
国网能源院财审所高级研究员刘思佳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解释:“从供需结构来看,核心矛盾是气象条件造成供需失衡,一方面云南水电供应能力下降,另一方面高温天气提前,广东负荷飙升。国外天然气价格大幅上涨向国内传导,导致气电价格上升,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电力现货市场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体现不同时间电力稀缺价值差异性,进而形成反映不同时间电力供需和电力供应成本差异的电价分时信号,以高效引导电力资源配置。”
事实上,当前市场机制在引导供需调节、优化资源配置等方面已取得很多成效。刘思佳举例,比如各类电源在现货市场价格高企时愿意多发电、多收益,从而促进电力保供。“但同时需注意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日益严峻,极端天气带来的供需平衡风险和价格波动风险。”另一方面,当前中长期交易签约比例较高,能够发挥对现货交易的风险对冲作用,因此,“现货价格高不等于用电价格高、负电价不等于负电费。”
与南方价格上涨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北方多地正频繁出现“负电价”现象。
山东大学电力系统经济运行团队副教授王孟夏在接受《中国能源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方多地“负电价”频发,主要源于新能源装机和并网发电量快速增长,负荷相对增长不足,导致部分时段供给明显大于需求。如今“负电价”已经从偶发时段现象,逐步演变为部分地区的阶段性、常态化现象。
除短期诱因外,南北电价的显著分化更折射出新型电力系统下,我国不同区域在电源结构、负荷特性与新能源消纳格局上的深层差异。“我认为,本轮南北电价分化是我国电力系统进入高比例新能源、新一轮现货市场深化运行阶段后,区域资源禀赋、负荷结构、电源结构和市场机制共同作用的集中体现。”王孟夏进一步表示。
居民、农业电价不会受到影响
值得关注的是,即便今年3月底以来南方区域电力现货市场阶段性价格上行,但居民、农业用户的电价不会受到影响,这也得益于我国明确的电价定价机制与交叉补贴政策。
“我国销售电价中,居民与农业电价由政府定价,享受电价交叉补贴,由工商业电价承担部分居民用电成本,因此居民、农业电价能够基本保持稳定。工商业用户电价则由市场形成,随市场供需变化调整。”刘思佳解释。
在当前市场价格呈现阶段性波动的背景下,如何更好引导用户侧主动参与市场调节、提升电力资源配置效率,成为后续市场建设的关键方向。刘思佳认为,一方面需要推动需求侧各类经营主体全面报量报价参与现货市场,涵盖用户、售电公司及分布式能源、新型储能、虚拟电厂、零碳园区等新型主体;另一方面要推动批发—零售价格信号有效传导,引导售电公司通过动态分时电价等机制传导批发市场价格波动。此外,还可优化居民分时电价机制,挖掘居民调节潜力。
更好发挥价格信号,引导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
如今,建设“全国一张网”已明确为我国能源电力领域的核心任务,在这一目标下,能否通过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全国范围内电力价格的相对平衡?
对此,王孟夏表示:“北方部分地区出现低电价甚至负电价,说明局部时段电力供给过剩,特别是新能源大发但本地消纳和调节能力不足的情况;南方现货价格上行,则说明局部时段电力供应偏紧、低成本电力资源不足。如果持续提升跨省跨区电力互济能力,并通过价格信号引导,则北方低价电可以更多送往南方高价地区,既能增加北方新能源消纳,也能缓解南方高价时段的供需紧张,理论上会缩小两地价差。”
刘思佳指出,关键是要系统性地构建一个“电能量+辅助服务+容量”三位一体的价值体系,尽可能全面体现各类电力资源在电力供应中的价值功用,并且通过包含跨省跨区交易的省间电力市场和省级电力市场相结合,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进而以尽可能低的成本保障电力安全供应。
“具体来看,容量机制保障系统顶峰资源充裕性,辅助服务市场让经营主体可以通过市场化机制提供调频、备用、爬坡等各类系统稳定运行所需的服务并获取相应收益。未来要更好发挥电价信号对规划的引导作用,促进各类资源科学合理布局,将用户的电价承受力评估作为规划方案编制的依据,防止转型成本疏导造成用户电价过快上涨;同时健全市场监管机制,加强市场监测预警,避免串谋报价、操纵市场造成的电价上涨,同时加强零售市场风险监管,防范售电公司将由自身经营问题造成的亏损风险传导给用户。”刘思佳说。
此外,刘思佳还指出,伴随电力价值体系的不断完善,必将合理体现储能、虚拟电厂等调节资源的能量时移价值、支撑系统稳定运行的辅助服务价值和系统顶峰保供价值,并给予其合理的经济回报,从而激励储能、虚拟电厂等调节资源的健康发展,为我国能源电力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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